合同能源贷款
业务简述:
适用于节能服务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运营。以其分享的节能效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以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融资所得专项用于合同能源项目建设、运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或其他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以节能服务公司分享的节能效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期限最长可到五年。
开办条件:
节能服务公司须为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且具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经验。用能单位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其生产装置不属于落后产能范畴,且支付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