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述: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业务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
产品特点:
委托贷款属于银行中间业务,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垫支资金,不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或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贷款。
开办条件:
1、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资金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受托人是指获准授权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南京银行辖内分支机构;
借款人是指委托人确定的从受托人处取得委托贷款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银行不接受资金来源不明或非自主支配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