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述: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是指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房屋建造过程中所需建设资金的贷款。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包括土地储备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
产品种类:
1、土地储备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推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建设资金的贷款。
2、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利用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住房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房屋建造过程中所需建设资金的贷款。
开办条件:
1、土地储备贷款的对象为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即经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的法人机构,包括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承担政府土地储备职能的企(事)业法人。
2、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利用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住房的企(事)业法人;
3、借款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有房地产经营开发资格的企业的:
1)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含)以上或具有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资格;
2)如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还要求与业主单位正式签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
4、借款人为事业单位的:
1)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取得事业法人登记证;
2)实行独立核算,有健全的管理机构;
3)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年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