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我行自2026年10月31日起正式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公章适用范围扩大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类文本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行依法合规出具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公章打印件属于我行合法、有效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实物公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公章下方均包含12位验证码。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使用该验证码,通过我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等渠道验证我行签署的合同类文本材料相关信息。凡无12位验证码,或根据验证码验证所得合同文本信息与该电子公章打印件合同文本信息不一致的,即非我行合法、有效的电子公章打印件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非我行真实意思表示。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302。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