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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调整机制客户问答(一)

resource: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 我该如何判断我的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是否能够调整?

  存量房贷利率常态化调整是加点值之间的比较和下调。您可以将您贷款的LPR加点值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进行比较,如果您贷款的LPR加点值高,则您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调整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举例说明:如您在南京地区的贷款利率为LPR-20BP,人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为3.33%,考虑到对应季度(即7-9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平均为3.85%,则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52BP(3.33%-3.85%)。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为-22BP(-52BP+30BP),您的贷款加点值为-20BP,高于-22BP,则可申请下调至-22BP,下调后您的贷款利率为LPR-22BP。

  2.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该如何确定?

  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例如,人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33%,上季度内3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3.85%、3.85%,则其算术平均值为3.85%,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52BP。后续如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最新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可按最新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及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

  3.我从哪里可以查询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

  人民银行会在每个季度首月的最后一天公布上个季度全国新发放住房贷款平均利率,您可登录人民银行官网进行查询。

  4.我是北京、上海的二套房贷款客户,常态化调整是调整到当地下限还是全国下限?

  如您所在城市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调整后的利率加点值取常态化调整目标值(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30BP)与当地利率政策下限孰高值。如当地政策下限高于常态化调整目标值,则调整后的房贷加点值仍不能低于当地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举例说明1:如北京五环内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为-5BP,高于常态化调整目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30BP,即-22BP),则调整后您五环内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值为-5BP。

  举例说明2:如北京五环外的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为-25BP,低于常态化调整目标值(-22BP),则调整后您五环外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值为-22BP。

  5.我何时能够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以LPR为定价基准且为浮动利率的存量房贷可申请调整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可选择按年、按半年、按季度其中一种。我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届时您可通过南京银行App“借钱—我的贷款—贷款记录—贷款详情—存量房贷利率协商调整申请”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6.我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有次数限制吗?

  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没有次数限制,符合下调条件您即可申请调整。

  7.我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有次数限制吗?

  在同一笔贷款存续周期内,您仅可申请调整1次重定价周期,可选择按年、按半年、按季度做为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调整完成后将不可撤销,请您充分考虑,谨慎选择。需要说明的是,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能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会越早承受高利率。

  8.是否可以只调整重定价周期,不调整加点幅度?

  可以,您可分别选择单独调整重定价周期或加点值,也可一并申请。

  9.调整重定价周期后重定价日如何确定?

  调整重定价周期后,重定价日可延用原贷款合同中的日期。原贷款合同约定为对月对日的,重定价日为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借款发放日对日,如重定价周期内无借款发放日对日,则该周期重定价日为相应月份的最后一天。原贷款合同约定为1月1日的,重定价日为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1日。

  举例说明:客户原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11月8日。2024年12月5日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2月8日、5月8日、8月8日、11月8日。

  10.我调整重定价周期后,我的LPR会何时进行重定价?

  您调整完重定价周期后,系统会根据您的原重定价日和新重定价周期确定您的后续利率调整日。例如,您原来重定价日是7月5日,如您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则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即在上述日期您的LPR将更新为前一日人行最新公布的对应期限LPR。如您原来重定价日是1月1日,您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6个月,则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和7月1日,即在上述日期您的LPR将更新为前一日人行最新公布的对应期限LPR。

  11.我的贷款是固定利率,可以调整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吗?

  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对于固定或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您需先向我行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然后再按照现行规则进行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的调整。

  12.利率调整是否收取费用?

  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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