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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关于开展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

resource: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切实保障您在我行账户的资金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促进您合理安排和使用银行账户,我行将对满足以下条件的银行结算账户开展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经营状态异常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注销”“吊销”的企业客户,且名下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发生主动交易,活期账户余额小于等于10元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一人多户

  个人开立多个结算账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同一客户名下持有1个以上Ⅰ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 同一客户名下持有5个以上Ⅱ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在上述账户范围内同时满足: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发生主动交易,且活期账户余额小于等于10元的银行结算账户。

  注:以上清理范围包含借记卡及活期存折;主动交易为客户主动发起的动账交易,包括存取款、汇入汇出、转账、消费等。

  二、清理时间

  我行将于2024年11月15日起,按照上述清理范围,开展账户清理工作。

  三、特别提示

  (一)为避免影响您正常办理金融业务,请您于2024年11月14日前办理销户或保留业务手续。

  如您的账户在“一人多户”范围内,需登陆个人手机银行(“我的-银行卡-选中需要销户或降级银行卡-卡管理-储蓄卡销户/账户降级”)办理销户或降级业务,或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仍需继续使用的,需完成一笔主动动账交易或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账户,我行将进行销户处理。对于已被我行销户的个人账户,您可登陆个人手机银行(搜索进入“集中销户资金支取”功能)办理销户资金返还,或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如您的账户为“经营状态异常账户”,请您持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预留印鉴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账户,我行将进行销户处理。对于已被我行销户的对公账户,您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等上述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资金返还手续。

  (二)账户清理期间,我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账户资金的操作,谨防以“账户清理”为由的诈骗行为。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咨询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302。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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