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本行为从事影视制作、发行和放映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 提供广播、电视、电影的制作与发行、放映等服务的企业。 【业务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本行受理,进行调查、审批; 审批通过后,企业与本行签订合同,需落实相关担保的企业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以应收账款、未来收益权质押办理业务的企业需在本行开立资金监管专户; 发放贷款。 【担保方式】 可采用版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产品优势】 企业可通过版权质押为核心的产品组合、打包贷款等多种方式获取融资,满足企业“制作—发行—终端”各阶段的资金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