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金融 > 其他管理 > 代扣自由职业者保险金
【业务综述】 我行自2003年7月1日起,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合作开办梅花社保卡代扣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金业务,并于2004年1月起增加代扣医疗保险金业务,为持卡人提供包括代扣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在内的全面服务。 【适用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有合法经济收入,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劳动者(代扣医疗保险金必须在办过代扣养老保险金前提下方可办理)。 |